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19〕199号)精神,经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会审,认定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符合2019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相关条件。为进一步增强对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予公示。
补贴企业和补贴金额
序号 |
申请单位名称 |
申请稳岗补贴金额 |
1 |
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
139281.48 |
公示时间:2020年3月2 日-9日
公示电话:7506621(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