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社保事务不见面办理 ”倡议书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0-01-31 15:39

全省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积极稳妥地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疫情的输入、传播和蔓延,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福建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采取切实措施,做好经办服务场所通风、消毒等工作。同时我们建议各参保单位、参保人,进一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减少户外活动,尽量选择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闽政通APP、邮寄等“非接触式”途径办理社保事务,减少现场办事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防止疫情扩散。

  一、参保单位人员增减、基本信息变动业务申报

  建议使用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办理。

未注册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的参保单位,可通过电话联系所在地咨询电话,核实相关信息后开通使用。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地址:http://rst.fujian.gov.cn,点击“12333公共服务平台”。

  二、参保人员缴费信息查询、打印业务

  建议使用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闽政通APP、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查询、下载打印。

  三、养老金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业务

  建议使用闽政通APP、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开展人脸识别资格认证。 

  四、社会保险政策、业务咨询 

  咨询电话:建议拨打12333、12345咨询电话。 

  五、服务窗口现场办理业务 

  参保单位经办人、参保人确需到社会保险服务窗口现场办理业务的,请主动佩戴口罩并配合测量体温。为了保证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发热或未佩戴口罩的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进入服务窗口或办事大厅。 

  六、其他业务办理方式 

  未使用网上办理业务的参保单位、参保人,建议通过邮寄申报材料的方式办理,并请留下联系方式和地址。业务受理时间为社保经办机构收到材料的时间,社保经办机构将通过电话及时与您保持联系,并将受理经办情况通过电话、邮寄方式反馈给您。 

  七、厦门市社保业务办理 

  厦门市相关社保业务办理,以厦门市社保中心相关规定为准。 

  为了方便大家工作联系,提供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受理经办部门咨询电话及相关信息。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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