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14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紧做好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和政策宣传引导工作,确保于2018年9月底前将提高后的养老金足额发放到位。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
2018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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