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一——概论篇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17-04-13 09:19

 

 

  一、为什么要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答: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统筹城乡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政策,是实现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重大民生工程。 

    

  二、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保制度有什么重大意义? 

  答: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目标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社会保障领域重点改革任务的实际行动,也是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的重要任务。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加快社会保险城乡统筹步伐,从制度上消除影响劳动力和人口合理流动的障碍,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以使城乡居民共享统一的政策标准,共用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平台,可以使城乡居民在更高层面上实现城乡统筹、制度平等和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从而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三、城乡居民保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 

    

  四、城乡居民保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从福建省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城乡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广大城乡居民普遍参保,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五、城乡居民保制度实施的任务目标是什么? 

  答: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等制度的激励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服务网络,提高管理水平,为参保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保障我省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六、原来有新农保、城居保,现在又有一个城乡居民保,请问它们之间是什么关系? 

  答:201336,福建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实施意见》(闽政〔201315号),把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实施,建立一体化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简称城乡居民保)。201494日,省政府又出台《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49号),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完善。城乡居民保是将新农保、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为一个制度,实质上是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的延续,其制度模式没有变化,与原有的政策框架、管理体制、经办程序都是一样的。参加新农保、城居保的参保人,自动转为城乡居民保的参保人,原本享有的补贴、补助政策不变,甚至有所提高。 

    

  七、城乡居民保相比较新农保、城居保,政策上有什么新的调整? 

  答:从省级政策层面来讲: 

  一是统一缴费档次。 

  原有新农保的个人缴费档次设100120012档(每100元为1档),城居保个人缴费档次设200200010档(每200元为1档)。一体化政策将缴费档次统一为100200020档(每100元为1档)。 

  二是提高缴费补贴标准。 

  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中政府对个人缴费的补贴标准为3050元,其中新农保个人缴费100元,政府补贴每人每年3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增加5元,500元及以上档次,政府补贴均为50元;城居保个人缴费200元,政府补贴3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增加5元;个人缴费 1000元及以上,政府补贴均为50元。一体化实施意见在统一缴费档次的基础上,加大了政府补贴力度,对选择缴费档次100元的,政府补贴每人每年3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增加10元,选择800元及以上,政府补贴均为100元。 

  三是扩大了缴费困难群体的补助范围。 

  除了保留重度残疾人、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等困难群体外,将非重度残疾人也列为缴费困难群体,由市、县政府为其代缴不低于50%的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同时,对城镇4559周岁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选择不同缴费档次予以相应政府补贴的基础上,省财政参照农村计生对象也增加20/年缴费补贴。 

  四是建立丧葬补助制度。 

  有条件的市、县可以先行探索建立丧葬补助制度,在待遇领取人员身故后,按当地当年基础养老金标准的20个月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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