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政文〔2017〕75号
市公安局:
经研究决定:
任命肖文禄为三明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邹金春为三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政委,免去其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委职务;
任命罗绍华为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任命李兴华为三明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任命赵锋为三明市公安局调研员,免去其三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政委职务;
任命吴明为三明市公安局调研员;
任命林崇寿、谢志明、郑启华、张少华、王富源为三明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免去罗志怀的三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政委职务。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公务员局。 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社局。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3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