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宁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肖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调查情况的报告》(泰人社〔2019〕39号)收悉。经查实,肖琴同志伪造工作经历,参加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经研究,决定给予肖琴同志201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处理,取消肖琴同志的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初级(士)资格。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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