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科: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闽人社办〔2019〕240号),现将2019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合格人员合计191人(合格人员名单附后)。其中初级工72人,中级工66人,高级工53人。
二、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取得等级证书后,经用人单位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兑现工资。其它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取得等级证书后,按《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有关工勤人员岗位设置管理规定执行。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取得等级证书后,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协议兑现相应等级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凡合格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简称等级证书),并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发放。
附件: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考核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合格人员名单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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