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清流县高级职业中学职业技能鉴定站的批复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18-10-16 10:09

清流县高级职业中学: 

  你校2018917日报送的《关于设立清流县高级职业中学职业技能鉴定站的申请》收悉。根据《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实施细则》(闽劳技〔199711号)及有关规定,经考评组对你校拟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站的人员配备、场地和设施设备开展现场评估,认为符合建站条件。经研究,同意设站开展相关职业(工种)的技能鉴定工作。 

  一、同意设立“清流县高级职业中学职业技能鉴定站”,机构编码为:13081063,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常春街25号(清流县高级职业中学校园内),魏良满同志任站长。 

  二、鉴定工种为:电工、焊工、育婴员、保育员、茶艺师;鉴定级别为: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四级(中级)。 

  三、由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鉴定站可刻制公章一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鉴定站业务上接受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检查和三明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同时应严格执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各项规定,规范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维护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客观公正性,确保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质量,树立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 

  五、鉴定站应遵守国家财务制度,严格执行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规定的职业技能鉴定的收费标准,业务开支也应按规定的开支项目和费用标准执行。 

  六、今后鉴定站的驻所、法人和鉴定工种等变更,应事先报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92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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