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人社〔2016〕403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国资委政治处:
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荐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16〕245号)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积极开展设立 “三明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申报工作。经专家组评审、公示,现确定翁健青雕塑技能大师工作室等20个企业(个人)工作室为2016年“三明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有效期从2017年至2019年,并给予每个“三明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补助经费3万元,补助经费由市级财政全额拨付。
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将专项补助经费拨付到技能大师工作室,要指导大师工作室围绕“授艺带徒、创新创优、技术攻关、传承技艺、转化成果和地方特色”等要求,建立健全制度,加强自身建设,尽快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各行各业技能高地和技艺传承示范窗口。要大力宏扬工匠精神,不断提高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社会影响力,助力新三明建设。
附件:2016年20家“三明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
2016年1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