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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部分市属事业单位聘用蔡丽媛等十九位同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9 18:09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 

  根据《三明市人事局印发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的通知》(明人〔2006257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17年市属事业单位非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17209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聘用通过公开报名、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连昕、吴聪清同志为管理人员,聘用蔡丽媛等17位同志为专业技术人员,请按规定办理签订聘用合同等有关手续。具体名单如下: 

  三明市妇幼保健院:蔡丽媛、刘丽丽、林雪花、练秀凤; 

  三明市排污权储备和管理技术中心:金伊; 

  三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陈开桢; 

  三明市国土资源规划所:刘文彪; 

  三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李剑平、袁龙、刘国翔; 

  三明市国土资源局梅列分局技术服务中心:林圣旭、陈永泰; 

  三明市国土资源局陈大、洋溪、徐碧国土资源所:连昕; 

  三明市国土资源局莘口、中村、岩前、城东国土资源所:吴聪清; 

  三明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肖世龙; 

  三明市康复疗养院:吴仁华、杨水清; 

  福建省三明军供站:李杰、罗奋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22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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