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明人社〔2018〕36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组织执法人员于2018年12月中上旬,对市、区两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且经营地在市区(梅列区、三元区)的企、事业用人单位进行“双随机”执法抽查。现将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被抽查对象
1. 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三明市机关服务中心
3. 三明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4. 三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5.福建闽中律师事务所
6.福建万天律师事务所
7.福建三明四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8.三明市工会物业管理中心
9.三明市生产资料服务公司
10.三明市沪办物贸公司
二、抽查时间
2018年12月5日-12月18日
三、抽查内容
1.检查对象规章制度情况;
2.检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3.检查对象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
4. 检查支付工资及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四、检查结果
1. 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明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存在违规问题;
2.福建万天律师事务所、福建三明四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三明市工会物业管理中心无法提供材料证明规章制度经过职工大会或职代会讨论或协商一致;
3.三明市机关服务中心、三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闽中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没有经过职工大会或职代会讨论或协商一致;
4.三明市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处于歇业状态;
5.三明市沪办物贸公司已经注销。
五、处理意见
告知福建万天律师事务所、福建三明四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三明市工会物业管理中心规章制度履行民主程序要制作相应的记录;
告知三明市机关服务中心、三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闽中律师事务所制定规章制度要履行民主程序并制作相应的记录。
特此公示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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