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18-11-28 15:37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铁办,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铁办、通讯管理局、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等7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18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实现《三明市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规定的目标任务,到2018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8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三明市水利局 

   三明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人民银行三明市中心支行 

  2018112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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