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人社〔2016〕439号
各县(市、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
现将《福建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2部委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闽企薪联办〔2016〕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市人社局等9部门《关于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明人社〔2016〕405号)的部署,精心组织安排好专项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同时,根据省上专项检查要求,请于2016年12月28日前报送新增的《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情况表》(见闽企薪联办〔2016〕4号文的附件2),其他材料和报表按明人社〔2016〕405号的要求报送。
三明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16年1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