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市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相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5-12-22 17:33

  为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力度,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就三明市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申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政策内容

  重点群体在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5年企业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从企业2025年为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开始计算,中途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不再享受相应补贴。

  补贴采用“先缴后补”方式,由企业代为申请,补贴资金按月直接发放至个人社保卡账户,申请期限至2025年12月底,补贴发放时间至2026年12月底。

  重点群体包括:2025届高校毕业生和2023、2024届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25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重点行业领域包括:制造业和生活服务业。

  二、公告送达方式

  通过政务数据共享比对,结合重点群体名单、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等信息,我局确定初步符合社保补贴条件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即日起在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至2025年12月24日止)。该公示视为补贴申领通知的正式送达。

  三、异议反馈时限

  相关企业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截至2025年12月24日)向参保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书面反馈(详见附件2)。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公示内容无异议,应按后续通知要求提交材料;若无申领意愿,可向经办机构书面说明。

  四、业务办理流程

  公示期满后,经办机构将依程序把系统中无异议的企业及其吸纳的重点群体人员名单转为正式受理状态,并启动后续审核流程。经办机构将通过多种方式(如官网、公众号、手机短信等)通知相关企业,请名单内企业保持联络方式畅通,并按要求及时、完整提供相关材料。

  五、重要提示

  已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提交过申请的企业,不再重复纳入该公告范围内。

  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将无法通过审核,相应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附件:1.初步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名单

  2.三明市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信息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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