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关于印发〈推进三明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留明就业十条措施〉的通知》(团明委联〔2021〕17号)精神,制定了《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留明就业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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