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就业惠企政策申报指南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0-02-27 08:27

  一、稳定岗位政策

  1.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政策

  事项名称: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

  事项类别:行政审批事项

  办理依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认定和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19〕199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支持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稳岗的通知》(明人社〔2020〕84号)

  受理机构三明市人社局

  审批机构:三明市人社局

  申请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安全政策(未被列入责令停产整顿名单); 

  2.参加失业保险并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3.大型企业少裁员按照净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确定(我市2019年度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40%),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19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的控制目标,即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超过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其中:上年度净裁员率=(上年初职工人数-上年末职工人数-上年度自然减员人数)/(上年初职工人数)×100%;上年度自然减员人数为上年度因退休、死亡、辞职、调动等原因而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 

  4.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申请材料:《失业保险稳岗企业部门认定表》。

  办理流程:人社部门受理审核→发改、税务、生态环境部门会审→公示→人社部门兑付

  法定办理时限:人社部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承诺办理时限:人社部门受理审核3个工作日内

  发放证照情况:

  补助标准:按2019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

  收费依据:

  表格下载: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栏

  填表示例:

  投诉电话:12345

  咨询电话:7500908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江滨北路11号碧湖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60窗口

  乘车路线:15路,53路,60路,66路

  状态查询: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60窗口联系电话:8296416

   2.一次性就业稳岗补贴政策

  事项名称:一次性就业稳岗补贴

  事项类别:行政审批事项

  办理依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明市商务局关于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一次性就业稳岗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明人社〔2020〕58号)

  受理机构三明市人社局

  审批机构:三明市人社局

  申请条件:

  1.经工信、商务等经济部门认定疫情期间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加失业保险企业。

  2.裁员率低于城镇登记失业率2.4%的参保企业。

  申请材料:《一次性就业稳岗补贴申请表》  

  办理流程:工信、商务等经济部门向人社部门提供符合条件企业名单→人社部门受理审核→公示→人社部门兑付

  法定办理时限:人社部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承诺办理时限:人社部门受理审核3个工作日内

  发放证照情况:

  补助标准:给予疫情结束前3个月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补贴。

  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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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表示例:

  投诉电话:12345

  咨询电话:7500908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江滨北路11号碧湖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60窗口

  乘车路线:15路,53路,60路,66路

  状态查询: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60窗口联系电话:8296416

  3.一次性稳定就业补助

  事项名称:一次性稳定就业补助

  事项类别:行政审批事项

  办理依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工业信息化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春节期间服务企业用工补助实施意见的通知》(明人社〔2020〕42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支持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稳岗的通知》(明人社〔2020〕84号)

  受理机构三明市人社局

  审批机构:三明市人社局

  申请条件:

  2020年春节当月(2020年1月)至疫情一级响应结束月用电量不低于2019年12月85%(含85%)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申请材料:

  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一次性稳定就业补助申报表》;

  3.企业用电结算单。

  办理流程:人社部门受理审核→工信部门会审→公示→人社部门兑付

  法定办理时限:人社部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承诺办理时限:人社部门受理审核3个工作日内

  发放证照情况:

  补助标准:对用工人数在50-100人(含50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用工人数在100-300人(含100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用工人数300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收费依据:

  表格下载: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栏

  填表示例:

  投诉电话:12345

  咨询电话:7500908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江滨北路11号碧湖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60窗口

  乘车路线:15路,53路,60路,66路

  状态查询: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60窗口联系电话:8296416

  4.一次性稳就业奖补政策

  事项名称:一次性稳就业奖补

  事项类别:行政审批事项

  办理依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福建省人社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卫健委关于支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0〕45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明市商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人社〔2020〕74号)

  受理机构三明市人社局

  审批机构:三明市人社局

  申请条件:

  1.经工信、商务等经济部门认定为春节期间(除夕至初九)为防控疫情提供紧缺急需物资保障的生产企业、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企业。

  2.企业职工中直接从事紧缺急需物资保障的生产、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的一线员工,其中大型商业超市仅限于直接从事粮油、蔬果、肉蛋奶、水产等食品类工作的一线企业员工。

  申请材料:

  1.《2020年春节期间连续开工生产企业稳岗补贴申请表》;

  2. 企业用工花名册(含考勤纪录);

  办理流程:经工信、商务等经济部门向人社部门提供符合条件企业名单→人社部门受理审核→公示→人社部门兑付

  法定办理时限:人社部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承诺办理时限:人社部门受理审核3个工作日内

  发放证照情况:

  补助标准:按企业一线员工实际上班人数给予三明市日平均工资303.45元二至三倍的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其中初一至初三(1月25日至27日)按三倍计算,其余时间按两倍计算,最高补贴30万元。

  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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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表示例:

  投诉电话:12345

  咨询电话:7500908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江滨北路11号碧湖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60窗口

  乘车路线:15路,53路,60路,66路

  状态查询: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60窗口联系电话:8296416

  二、招工引工政策

  5.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机构和个人引进劳动力奖补)政策

  事项名称: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机构和个人引进劳动力奖补)

  事项类别:行政审批事项

  办理依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明市商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人社〔2020〕74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支持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稳岗的通知》(明人社〔2020〕84号)

  受理机构三明市人社局

  审批机构:三明市人社局

  申请条件:疫情期间为我市辖区内企业引进劳动力的,在企业稳定就业并提供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含1个月)以上的。

  申请材料:《一次性引进劳动力(用工服务)奖补申请表》、《用工企业引进劳动力花名册》

  办理流程:机构和个人出具经用工企业盖章确认的《用工企业引进劳动力花名册》→人社部门受理审核→公示→人社部门兑付

  法定办理时限:人社部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承诺办理时限:人社部门受理审核3个工作日内

  发放证照情况:

  补助标准:每人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收费依据:

  表格下载: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栏

  填表示例:

  投诉电话:12345

  咨询电话:7500908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江滨北路11号碧湖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60窗口

  乘车路线:15路,53路,60路,66路

  状态查询: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60窗口联系电话:8296416

  6.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引进劳动力奖补)政策

  事项名称: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引进劳动力奖补)

  事项类别:行政审批事项

  办理依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明市商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人社〔2020〕74号)

  受理机构三明市人社局

  审批机构:三明市人社局

  申请条件

  1.经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机构确认的,为我市辖区内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引进劳动力的各类机构和个人;

  2.对经确认的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直接从事防控急需物资生产的一线职工。

  申请材料:《一次性引进劳动力(用工服务)奖补申请表》、《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申请表》、《用工企业引进劳动力花名册》。   

  办理流程:各类机构和个人以及企业向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机构申请确认→人社部门受理审核→公示→人社部门兑付

  法定办理时限:人社部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承诺办理时限:人社部门受理审核3个工作日内

  发放证照情况:

  补助标准

  1.对经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机构确认的,为我市辖区内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引进劳动力的机构和个人,给予每人2000元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

  2.对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直接从事防控急需物资生产的一线职工,上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100元的生活补助,补助期限为30天。

  收费依据:

  表格下载: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栏

  填表示例:

  投诉电话:12345

  咨询电话:7500908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江滨北路11号碧湖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60窗口

  乘车路线:15路,53路,60路,66路

  状态查询: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60窗口联系电话:8296416

  7.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生产性企业招用员工补贴)政策

  事项名称: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生产性企业招用员工补贴)

  事项类别:行政审批事项

  办理依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明市商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人社〔2020〕74号)

  受理机构三明市人社局

  审批机构:三明市人社局

  申请条件:对生产性企业从2020年2月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企业新招用员工并提供一项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

  申请材料:《疫情期间生产性企业招用员工补贴申请表》、《疫情期间生产性企业招用员工花名册》、一项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缴费凭证。   

  办理流程:人社部门受理审核→公示→人社部门兑付

  法定办理时限:人社部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承诺办理时限:人社部门受理审核3个工作日内

  发放证照情况:

  补助标准:每人500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最高补贴20万元。

  收费依据:

  表格下载: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栏

  填表示例:

  投诉电话:12345

  咨询电话:7500908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江滨北路11号碧湖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60窗口

  乘车路线:15路,53路,60路,66路

  状态查询: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60窗口联系电话:8296416

  三、其它补贴政策

  8.孵化基地租金减免运营补贴政策

  事项名称:孵化基地租金减免运营补贴

  事项类别:行政审批事项

  办理依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明市商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人社〔2020〕74号)

  受理机构三明市人社局

  审批机构:三明市人社局

  申请条件: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机构对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

  申请材料:《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租金减免运营补贴申请表》、《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租金减免运营补贴花名册》、运营机构与入驻企业承租合同及入驻企业租金减免凭证。

  办理流程:人社部门受理审核→公示→人社部门兑付

  法定办理时限:人社部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承诺办理时限:人社部门受理审核3个工作日内

  发放证照情况:

  补助标准:减免租金总额的30%,给予最多3个月的运营补贴,市级孵化基地最高补贴20万元,省级孵化基地最高补贴50万元(含省级补助)

  收费依据:

  表格下载: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栏

  填表示例:

  投诉电话:12345

  咨询电话:7500908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江滨北路11号碧湖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60窗口

  乘车路线:15路,53路,60路,66路

  状态查询: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60窗口联系电话:8296416

  9.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事项名称: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事项类别:行政审批事项

  办理依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应届高校毕业生单位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和〈关于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的通知》(明财社[2016]37号)

  受理机构三明市人社局

  审批机构:三明市人社局

  申请条件:

  1.对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自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之日起计算)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2.毕业5年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在明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同等享受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最长不超过3年。

  3.小型、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申请材料

  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社会保险增员申报表和缴费明细。

  2.《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毕业证书》、社会保险增员申报表和缴费明细。

  3.《小型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毕业证书》、《营业执照》、社会保险增员申报表和缴费明细。

  办理流程:人社部门受理审核→公示→人社部门兑付

  法定办理时限:人社部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承诺办理时限:人社部门受理审核3个工作日内

  发放证照情况:

  补贴标准: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

  收费依据:

  表格下载: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栏

  填表示例:

  投诉电话:12345

  咨询电话:7500908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江滨北路11号碧湖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60窗口

  乘车路线:15路,53路,60路,66路

  状态查询: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60窗口联系电话:8296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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