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进一步做好拥军优属工作,为退役士兵和军人随军家属提供就业服务,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和军人随军家属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235号)文件精神,定于
一、招聘会时间、地点
时间: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民政局。
承办单位:三明市劳动就业中心、梅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参会对象
(一)各类有招聘需求的单位;
(二)退役士兵和军人随军家属;
(三)有求职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其他人员。
四、参会办法
从即日起至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单位的岗位主要以接收退役士兵和军人随军家属为主,招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二)招聘单位请于
(三)招聘会现场统一为招聘单位安排摊位,统一制作企业招聘职位信息牌。
(四)招聘会现场设有服务处,如有需要请与服务处工作人员联系。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摆放和张贴与本位招聘无关的宣传材料。
(五)招聘单位负责人在招聘会结束需按要求填写招聘会情况统计表,将胸牌一并交给服务处工作人员。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少梅,联系电话:8223927,联系邮箱:3382646381@qq.com,地址:三明市东新五路三明市劳动就业中心一楼大厅招聘求职窗口。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民政局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