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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失业保险明细缴费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30 15:31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方税务局,市直失业保险各参保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我省失业保险明细缴费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233号)通知要求,从201710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明细缴费上线运行。为确保我市失业保险明细缴费系统上线运行工作顺利开展,现就做好上线运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上线运行时间 

  我市失业保险明细缴费系统上线运行时间定为2017101 

  二、系统上线运行参保单位的主要工作 

  (一)做好参保人员比对。各参保单位在申报10月份失业保险费之前,应登录“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根据公告栏的提示,登录失业保险网上明细申报系统(http://www.fjjyt.net/),进入“单位参保人员查询”模块,对单位参保人员数据进行初始化,与单位10月份应参保缴费人员比对,确保参保人员一个不多、一个不少。 

  (二)做好参保人员增减。系统上线运行后,参保单位可使用“地税电脑编号”登录http://www.fjjyt.net/网上平台,从首次登录平台的30天内,参保单位可在平台内进行参保人员增减、信息数据查询和下载“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表”操作;30天后,平台不再提供参保人员增减操作功能,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申报和窗口申报”两种方式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保人员增减。 

  “网上申报”:参保单位应向福建CA公司购买“就业通”数字证书,进行网上申报。参保单位养老或工伤保险已使用福建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申报业务的,可直接用于失业保险人员增减网上申报。 

  “窗口申报”:参保单位未购买福建CA“就业通”数字证书的,人员增减申报需通过http://www.fjjyt.net/网上平台或三明市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网下载“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表”,填写相关内容(红字为必填项)。携带纸质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窗口进行参保人员增减申报。 

  参保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人员增减问题,请咨询市劳动就业中心,联系电话:05987500901 

  (三)做好缴费明细申报。参保单位失业保险参保人员登记信息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成功后,登录“福建地税网上办税系统”(http://www.fj-1-tax.gov.cn/wbsys,进行失业保险费明细申报缴费。如遇失业保险明细申报缴费问题,请咨询三明市地方税务局,联系电话:05988953670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地方税务局 

201792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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