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六条措施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降低工伤认定行政案件败诉率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0-09-09 10:46

    近日,为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我市出台六条有效措施降低工伤认定行政案件败诉率,为不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和职工合法利益保驾护航。 

  一是增强法律意识,重视行政应诉工作。要求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出庭率不得低于应诉案件的90%,不得仅委托律师出庭。通过旁听庭审等方式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行政应诉能力。 

  二是增强履行各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自觉性。依法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行为,要积极履行相关义务。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与法院、司法、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联动。将解决疑难案件“关口前移”,整合资源,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打好联合化解行政争议的“组合拳”。 

  四是加大疑难争议案件集体研讨力度。建立疑难案件集体研讨制度,加强对疑难争议案件的全面“会诊”,明确办案思路,精准把握案件的认定情形,力争每起工伤认定案件“程序合法、事实清楚、适用法规正确”。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行“跟班学习”制度。9月份起,每个县(市、区)选派一名业务骨干前往市局业务科室跟班学习两周,重点学习工伤案件受理程序、调查技巧、文书制作、应诉流程等。通过推进实战方式“跟班学习”制度,增强业务办理水平。 

  六是加强日常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建立严格的日常执法监督制度,将工伤认定案卷执法评查纳入年终业绩考评,随机抽查日常案卷。对各县(市、区)工伤认定过程中发现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将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 

  (局工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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