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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部门联动从源头防范和治理欠薪问题

发布时间:2017-01-24 15:12    来源: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一是完善“防欠机制”。由县人社局牵头与人民银行、住建、交通部门、水利部门、公安、法院、政法委等单位组成联合防范和治理欠薪办公室,由县劳动监察大队负责日常事务,做好牵头、协调等工作。          

  二是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做好重大违法案件查处机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化解工作,提高重大案件的处置效能,进一步落实要情报告制度,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重大案件处置情况。    

  三是落实“协作机制”。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县经侦大队,以司法解释的出台为契机,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司法移送工作,坚决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行为。 

  四是推行“承诺制”。要求建筑领域施工企业作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依法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五是建立“通报制”。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建筑领域不按时、不按规定报备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施工企业要依照相关法律进行行政处罚,同时通报中标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并报县政法委、人行、住建局等相关部门,纳入失信企业“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在将乐县管辖区内承包工程项目。 

  六是推行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制度”。项目业主在支付工程款时,施工企业必须先提供农民工工资花名册,施工企业在发放工资前,应将每名农民工的工资额、争议调解负责人电话、办工厂所等信息,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予以公开告知。确认没有争议后,由项目业主监督施工企业按照工资表使用银行卡代发工资形式按月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不得由他人代领。如项目业主不严格把关,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由项目业主负连带责任。 

  截至目前,与去年同期相比,投诉案件数下降22.5%,投诉案件总金额下降1572.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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