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将乐一宗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在新启用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进行了开庭审理。将乐县人社局为解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庭审规范局面,在该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新建办公场所内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的要求投入资金专门进行了改造,并添置了仲裁庭审专用桌椅、证据演示系统、书记员信息联动系统、监控等必备的软硬件设施设备。这标志着将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迈入了扎实的一步。
新投入使用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设有首席仲裁员、仲裁员、书记员、申请人、被申请人、代理人等席位,庭内配备了庭审专用桌椅、电脑、打印机、证据展示台等设施设备。同时在仲裁庭门口配置了一台32寸触摸一体机,在一套书记员联动信息系统的控制下,使书记员可以通过手中的一台平板电脑即可轻松实现平板电脑与一体机及庭内大屏进行互动,同时一体机也可以用来公开公告仲裁庭审理案件事项等。
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的投入使用,改善了办案环境,提高了工作效率,推动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的步伐,为今后处理各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更好的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创造了良好的工作平台,也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助力全县经济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2016年,将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收案23宗,其中调解18宗,时限内结案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