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农民工工作相关情况
来源:人社部 时间:2021-01-06 08:39

  近年来,司法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印发《司法部关于切实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认真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关工作的意见》《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进一步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等专门文件,指导各地不断加大服务农民工工作力度,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农民工相关立法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审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该条例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工资清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检查等作出规定,已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二是审查《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该条例对人力资源市场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规范和监督管理等事项作出规定,促进了农民工等劳动者就业创业,已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三是审查《快递暂行条例》。该条例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快递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教育和培训作出规定,已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   

  一是把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工作重点。将农民工普法情况作为“六五”、“七五”普法总结验收重点内容,督促农民工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印发《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中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加强涉及劳动劳务等与贫困地区农民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各地深入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法律六进”“服务大局普法行”等活动。二是将推动农民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法治乡村建设重要任务。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载体,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民工普法。鼓励支持各村(社区)把农民工普法列入工作重点,开展“法律护你行”“法律进乡村”等活动,举办法治文艺汇演、知识竞赛,提高农民工法律素质。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人社等有关部门加强劳动力输入、输出重点省(区、市)农民工普法工作,引导农民工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靠法。四是多渠道推动农民工普法工作。加强普法阵地建设,指导各地在乡村、社区、农民工用工企业及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开展农民工专题普法。充分发挥大众传媒作用,办好农民工普法节目或栏目。推动各地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农民工普法活动,推动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农民工法律服务工作统筹推进   

  一是深入调研摸清农民工法律需求。司法部相关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关于加强农民工法律服务工作的调研报告》,引导法律服务人员做好涉农民工诉讼、非诉讼、仲裁等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二是加强农民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大力推进覆盖城乡、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4.1万个,常驻法律服务人员8.1万人,方便农民工获取公共法律服务。积极运用公证法律手段规范劳动合同关系,指导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在农民工工资保支清欠中引入强制执行公证,提高劳务合同履约率。三是推进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组建“农民工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近三年,会同全国总工会组织律师志愿者2.7万人次参与“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服务农民工2300万人次,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近20亿元,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帮助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4569件次,追回欠薪5.7亿元。   

  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持续深化   

  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农民工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指导各地将因劳动合同纠纷请求经济补偿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及工伤赔偿等与农民工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逐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至低收入群体,推行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农民工免予经济困难审查,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农民工。二是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活动。深化“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做好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欠薪线索收集、留言咨询解答、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等工作,自2019年5月20日“绿色通道”开通至今,已累计访问38597人次,答复“讨薪咨询”9796件、“问题反映”1975件,向人社部和地方法律援助机构转办督办欠薪案件3157件,涉及农民工13.84万余人。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将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偿、房屋租赁等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纠纷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将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空巢老人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主动为低保人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农村特困户等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解决农民工外出务工后顾之忧。开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近三年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1万余件,受益农民工近18万人次,为当事人取得经济利益或挽回经济损失近58亿元。动员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优先服务农民工,2017年以来共招募376人/次志愿律师和288人/次大学生、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赴中西部13个省(自治区)224个县(区)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帮助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三是探索创新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方式。与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工等劳动者对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需要。加强法律援助异地协作,在中国法律服务网设立统一的法律援助申请入口,方便农民工等困难群众异地申请法律援助。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通农民工“绿色通道”,简化农民工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近三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42万余件,为155万余人次农民工提供了法律援助,提供法律咨询407万余人次。   

  农民工矛盾纠纷全力化解   

  一是加强矛盾纠纷化解部门协作。会同人社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规定在劳动争议多发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可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及时受理调解劳动争议。联合全国工商联印发《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推动在商会组织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企业与职工间纠纷。二是着力化解涉农民工矛盾纠纷。深入贯彻落实《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充分发挥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对各类涉农民工矛盾纠纷抓早抓小、应调尽调、属地化解。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将各类涉农民工矛盾纠纷作为排查化解工作重点,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近三年,全国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劳动争议矛盾纠纷91.8万件,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36.3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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