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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动态】省人社厅注重构建人社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考核评价体系

发布时间:2018-07-26 16:38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字号:      

    近日,省人社厅党组研究出台《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从教育引导、考核评价、培养使用、关心关爱等方面就贯彻落实省委实施意见提出具体要求,着力从三个方面构建人社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考核评价体系。

  一是制定考核评价标准。为增强考核评价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专门制定《新时代人社干部新担当新作为的主要评价标准》,从政治坚定、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清正廉洁等四个方面提出总体要求,按业务部门、综合部门、窗口单位分类制定主要评价标准,对业务部门按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工作、人事管理、工资收入分配、和谐劳动关系等六大板块分别细化主要评价标准,使主要评价标准体现部门差异和工作实际,更好引导各处室、单位和广大干部对标看齐。

  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情况列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将处室、单位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情况列入年度绩效管理考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年度绩效管理优秀处室、单位的重要依据。同时,要求对照主要评价标准,对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具体表现做好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价。

  三是注重考核评价结果使用。树好用人导向,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推荐干部、使用干部、评先评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使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得到警醒和惩戒。同时,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容错纠错的政策规定,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引导干部专心致志干事创业、建功立业。(厅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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